关于颁发《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
院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南院:
为了认真做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强化我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建设目标的实现,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颁发《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请各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管理补充规定》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