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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近年来,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校园面积的不断扩大和教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进出车辆、学院的办公车辆、后勤服务车辆与私家车等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在 12 小时内,出入校门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约 1000 辆次,车流量很大。加上校园内机动车道与人行道未严格分离,人车同行习以为常,严重威胁着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对校园内交通秩序的管理,学院在 2005 年就制定、颁发了《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交通秩序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一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虽然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理解和支持,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1 、车辆在校园内行使时任意鸣笛、超速行使等现象较为普遍;

2 、教职工、家属和后勤生活用车的停放不能按规定执行,随意将车辆驶入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停放在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家属区和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3 、新扩校区校园交通标志(设施)不完善;

4 、后勤服务车辆存在驾驶员无证、车辆无牌等违法现象。

为预防和杜绝交通安全隐患,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利益,保障校园道路安全畅通,根据院长办公会会议精神, 6 月 4 日起开展为期 1 个月的校园交通秩序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

发动校内各媒体,开设遵守校园内外交通秩序的宣传专栏,并在中心花坛以展板的形式进行专题宣传。保卫部在六月份举办“守交规、防事故、反违章、保安全”为主题的流动宣传专栏和全院交通安全宣传讲座,在全院营造一个人人学习交通规则、人人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题教育

在全院分类开展一系列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材料以学院出台的《规定》为主。学院各部门要将《规定》列入会议学习的主要内容,并将相关资料分发到家属手中,引导他们遵守交通规则。各系辅导员要召集各班同学认真学习《规定》,动员同学积极投身遵守交通规则、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的活动中。总务、基建和膳食部门要把本部门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起来,开办专门的培训班,由保卫部派专人对其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管理

1 、完善交通标志。在校园主干道上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特别是在学院东、南、西三个门的进出口,教学区和学生公寓,软件学院至生活区,校大门至办公楼、陡坡、弯道和十(丁)字路口等易发事的路段、路口。交通标志的具体设置由保卫部建议,总务处负责安装。

2 、所有车辆在校园内凭保卫部发放的“通行证”通行。所有学院公车、教职工私家车驾驶员一律到财务处交纳“遵守校园交通秩序保证金”(汽车交 200 元,摩托车交 100 元)。凡违章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罚款。未交纳保证金者将拒绝发放“通行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车辆均遵照执行,各相关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3 、所有新购车辆请到保卫部登记办理相关手续领取“通行证”。

4 、所有公车和教职工、家属车辆由学院总务处、保卫部划定规定停车位,相关费用及管理办法按照《规定》执行。

5 、各学生班级设立安全委员,建立学生自主开展交通等各项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激发学生讲安全、促安全的主动性。设立交通违章举报电话( 5678110 ),如发现有交通违章车辆,可随时拨打,保卫部会及时予以处理。

6 、保卫部将带领护校队在上下课、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对学院的重点路段加强管理和监控。

7 、建立交通违章公示制度,每周以广播、展板的方式公示一次违章车辆。

8 、交通整治期间,保卫部将进行一到二次集中整治,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为以后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开个好头。

9 、严格遵守学生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规定。对校园内学生持有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进行全面清理,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且自规定期限后不得再驶入校园。

学院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营造舒适、安全、温馨、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需要广大师生员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努力为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而奋斗。

附件:学院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事例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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