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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工作部 是负责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行政,在上级公安、综治、消防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
制定、落实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开展治安保卫基础工作建设;
二. 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教育;
三. 防抢窃、防盗窃、防爆炸、防破坏、防失泄密、防火灾、防诈骗、防治安灾害事故等治安防范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督促整改治安隐患;
四. 负责门卫、巡查、守护、押运工作;
五. 负责单位内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消防、交通、计算机信息网络、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和依法配备的枪支、弹药和安全管理;
六. 负责组织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及其维护工作;
七. 协助单位有关部门对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八. 协助单位有关部门做好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调解单位内部治安纠纷.
九. 预防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十. 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公安机关和单位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
十一.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本单位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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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协助公安机关监督、考察、教育本单位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
十三.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本单位的暂住人口;
十四.领导单位群防群治组织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执行其它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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