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篮球馆管理制度
一、篮球馆是我院球类比赛与训练的场地,非因公不得随便进入; 二、保持场馆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 三、不穿带钉或硬底鞋进入木地板球场,违者罚款50元; 四、爱惜馆内一切设备设施,用毕归还原处,不得随意乱扔,损坏照价双倍赔偿; 五、场地器材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对违章者不及时制止,则给予50元/次罚款 六、
非教学、训练需使用篮球馆,须经体育艺术部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后应将场地打扫干净。
电子琴房管理制度
一、电子琴房是教学和俱乐部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不得随意进入; 二、电子琴房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20元; 三、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损坏,照价双倍赔偿,对有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并送学生处,保卫部严肃处理; 四、上课或训练后,要切断电源,关门落锁,违者罚款50元,若因教师使用原因,造成器材设备人为损坏、遗失、被盗等,一切损失由教师个人承担。
健美操房管理制度
一、 健美操房是教学和运动队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
因健美操房地面铺设地毯,凡进入者须脱鞋或换舞蹈鞋,违者罚款20元; 三、
健美操房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20元; 四、
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若损坏,照价双倍赔偿,对有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并送学生处、保卫部严肃处理; 五、
教师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门落锁,违者罚款50元;若因教师使用原因,造成设备器材人为损坏、遗失、被盗等,一切损失由教师个人承担。
健身房管理制度
一、
因健身房地面铺设地毯,凡进入者必须脱鞋或换上干净的鞋,违者罚款20元,或给予打扫场馆一周的处罚; 二、
健身房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违者罚款20元,或给予打扫场馆一周的处罚; 三、
健身房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四、
正确使用健身器械,凡损坏者照价双倍赔偿,有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还要报学生处严肃处理; 五、
入室锻炼必须爱护室内运动器械,不得争抢或乱扔器械,做到小心轻放,用完归还原位;
乒乓球馆管理制度
一、
入馆练习者应保持场馆清洁卫生,不得携带食品入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违者罚款20元; 二、
注意文明礼貌,不准打架斗殴,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并送学生处、保卫部严肃处理; 三、
爱护馆内设备设施,凡损坏者照价双倍赔偿,,有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报送学生处,保卫部严肃处理; 四、
值班人员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如对违章者不予及时制止,则予以50元罚款
网球场管理制度
一、进入网球场必须穿运动鞋, 二、保持场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及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场地,严防砂粒等硬物质带进场地, 四、爱惜场内一切设备,严禁在场地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舞蹈房管理制度
一、 舞蹈房是教学和舞蹈队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
因舞蹈房地面铺设地毯,凡进入者须脱鞋或换舞蹈鞋,违者罚款20元; 三、
舞蹈房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果皮纸屑,违者罚款20元; 四、
爱护室内一切设备设施,损坏照价双倍赔偿,有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并送学生处、保卫部严肃处理; 五、
教师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门落锁,违者罚款50元;若因教师使用场地,造成音像设备人为损坏、遗失、被盗等,一切损失由教师个人承担。
舞厅、录相厅管理制度
一、
舞厅、录相厅是高尚的娱乐场所,进入舞厅、录相厅应注意文明礼貌、礼让为先,不与人争抢座位,不得打架斗殴; 二、
严禁抽烟、酗酒,对不听劝阻者罚款50元,对情节严重者送学生处、保卫部严肃处理; 三、
爱护舞厅、录相厅内一切设备设施,损坏照价双倍赔偿,有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报送学生处、保卫部严肃处理; 四、
进入舞厅、录相厅,不准携带任何食品、饮料,违者罚款20元; 五、退场以后,值班人员要检查场地,切断电源,关门落锁,违者罚款50元,若因值班人员使用原因,造成设备人为损坏、遗失、被盗等,一切损失由值班人员承担。
游泳池卫生制度
一、游泳池每年须取得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放; 二、游泳池工作人员每年开馆前须进行体检,持"健康合格证"才能上岗工作,并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 三、固定专人负责游泳池的池水消毒,于每场前测余
氯一次,并做好记录; 四、为防止游泳池生长藻类,池水中加入0.25~0.5mg/L硫酸铜,发现藻类时的最大药量不应超过1.0mg/L; 五、儿童戏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中余氯浓度应保持在0.3~0.5mg/L; 六、浸脚消毒池池水每四小时更换一次,余氯含量应保持在5~10mg/L; 七、工作人员随时消除水中污物,每天停场后彻底清
扫池边走道、出发台、厕所、淋浴室和更衣室,保持清洁无异味; 八、游泳者经过健康检查,持有当年健康证,凭证购
票入场。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高血压、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精神病及酗酒者入场游泳; 九、严禁出租游泳衣裤。
游泳池值班人员管理条例
一、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游泳池,每迟到1次罚款5元,未请假而缺席每次罚款50元; 二、值班人员在泳池开放前后,应负责打扫或清洗所辖区域,凡所辖区域不符合卫生状况的,一旦发现,每次罚款5元,拒不打扫的,将劝其退出; 三、游泳池开放结束清扫卫生期间,值班人员不得下池,违者每次罚款5元; 四、值班人员都有义务要求入池游泳者遵守游泳池有关规定,在游泳池开放结束10分钟后,如有人仍不上岸,或继续下水游泳等,而值班人员不进行劝阻者,每人次扣该值班人劳务费10元; 五、开放晚场,收场后应打扫室内外卫生,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关闭游泳池大功率照明灯; 六、门前值班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允许他人带宠物入内,否则每次罚款50元; 七、游泳池管理人未经批准,不得延长开放时间和增加开放场次,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并追究其工作责任; 八、对违纪工作人员经核实或他人举报落实,除扣除有关罚款外,必要时负责人有权劝其退出值班集体并改换他人。
救生员工作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水上救生事业; 二、同心协力、拯溺救难; 三、见"溺"勇为,不怕脏、不怕累、不推卸、不拖延、不随意终止; 四、遵守纪律、严守岗位、服从指挥、统一调度; 五、值岗时,不接电话、不会亲友、不兼任教练、不擅自离岗(换岗)或串岗; 六、严禁携带任何与值岗无关的物品; 七、值岗时,精神饱满、仪表端正,身着中国救生协会统一制作的救生服装; 八、遇事故时,不要随意对外发表
"个人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