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系部学生工作辅导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2、形象气质好,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及勾通协调能力,普通话标准;
3、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有志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5、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
(二)待遇
1、 见习期(试用期)1年,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工资待遇。见习期满经考核优秀的,可正式聘用并享受国家相关保险待遇。
2、 学院提供住宿。
(三)应聘方式
1、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全身生活照一张、联系方法等材料邮寄(或递送)至我院学生工作处(所寄材料恕不退还)。
2、 学院根据情况研究后,发面试通知,接到通知有意愿前来者,请携带所需证件的原件参加面试、笔试。
3、 招聘截止日期:2003年5月10日
(四) 联系方式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周老师、孙老师、王老师
通讯地址:湖南长沙市香樟路22号,邮编: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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