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系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帮困助学实现社工系"公义务实、爱心助人"的办法宗旨,社工系每学期对将部分贫困生提供经济援助,用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一、 助学对象:家境贫困的学生。
二、 助学方式:
  1、 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2、 酌情给予优秀特困生资金帮助。
三、 勤工俭学:
  1、 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
  2、 经学工部批准后按指定的岗位上岗;
  3、 上岗前必须符合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4、 凡不胜任工作的经学工部提醒仍不改正者,学工部将撤消其工岗位,另换他人
四、 优秀特困生补:
  1、 评定条件:
         (1)无违纪现象;
         (2) 学习勤奋,本学期获得奖学金;
         (3) 热心公务,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4) 生活俭朴。
  2、 评定程序:
         (1)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递交原居住地乡镇 街道和县市有关部门开出的家庭经济状况说明书;
         (2)学工部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查;
         (3)学工部根据资金状况,提出资助额、名额及评定方案;
         (4)学工部将资助方案上报审批;
         (5)公示资助对象名单;
         (6)通知优秀特困生领取助学金。
五、 助学金来源:
  1、 学院拨款;
  2、 自筹资金。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工作系学工部
                                                      二00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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