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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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学院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二、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制度,编制预算计划和进行年终决算,正确及时、完整地反映和监督经费的收支执行情况,按时编制会计报表,按人事部门编报 的计划发放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配合学生处及其他系、室做好学生实习 财务开支管理及学杂费的收费的收缴工作;

三、负责本院日常的会计核算工作,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的业务事项,定期负责对银行存款、现金及经来明细的核对工作,凭证、帐帐,帐表、帐表相符,做好各种凭证的管理、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四、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查工作;

五、负责本院材料核算工作,及时反映和监督材料的采购、入库、发出情况,并做好材料核对工作,参与库存材料的清查、重底;

六、有权查和参与拟定本院预测、决策,对违反国家财经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现象,财务处有权拒绝执行或办理,并负责向院领导报告;

七、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八、负责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严格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合理调配会计人员,明确职责,搞好本职工作;

九、根据上级的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财务大检查和自查工作,及时完成总结和上级材料;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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